2006年10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广交会展位”骗得74万
肖文峰

  4名被告人利用虚假注资成立的一家展览服务公司,向国内多家企业谎称可以提供广交会展位,共骗取28家企业的定金人民币74万多元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终审判决主犯徐孝远获刑10年6个月。
  本案一审法院广州海珠区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人徐孝远冒用“徐胜东”的身份资料,于2005年5月虚报注册资本成立了“广州市锐鑫展览服务有限公司”。“徐胜东”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,并纠合吴树军等3人,利用锐鑫公司,以可以向客户提供98届广交会展位为诱饵,对外发布虚假信息,以收取定金的名义骗取广东省内及国内其他省市共28家企业人民币748100元。
  广州海珠区法院一审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决4被告有期徒刑。